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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
对会计硕士的 具体要求:
(一)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二)掌握较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会计实务知识,具备会计职业所需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三)能综合运用会计和政治、经济、管理 、法律 、社会、外语、科技、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会计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 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 2年以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学制为2~3年。
四、培养方式
1 、第1 — 3 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 4 学期为论文开题、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
2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兼采讲座、报告等,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3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45 学分,其中必修课为 39 学分,选修课不低于 6 学分。
4 、成立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吸收会计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 、加强教学与会计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会计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五、课程设置
1 、课程设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并按照全国会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的要求。
2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结构分三类:核心课、专业方向课与任选课。
3 、撰写学位论文。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员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成立由各位导师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分别对会计硕士学员的专业学习情况进行考察,考查其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考核小组着重考核学员的科研能力,以确定学员是否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及学位论文的准备和撰写)的培养。
七、考试、考查
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方式有笔试(闭卷)、笔试(开卷)和口试相结合、小论文等方式,重在考核学员的职业能力,考察学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 、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取得学分,中期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进入学位论文的撰写阶段。
2 、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员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会计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会计事务、深入会计理论。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专项研究或学术论文,也可以是专题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或分析报告等。但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 2 万字。
3 、严格把好论文答辩和学位审定关。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要求及程序规则等按西南财经大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由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附则
本培养方案参照国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全国会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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